服务公告

关于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础利率转换为LPR的公告

  • 2020-02-29 09:30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现就我行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础利率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本次拟进行转换的存量个人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2020年1月1日前,已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的个人贷款(含已发放贷款,以及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贷款为浮动定价方式,且参考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定价。

二、转换方式

您可选择将您的贷款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定价”或“固定利率定价”,贷款定价基础利率您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两种转换方案及其利率转换规则如下:

(一)转换方案

1.“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将原合同约定的,参考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

2.“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方案:将原合同约定的,参考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

按照以上两种转换方案,将转换范围内的个人贷款利率定价方式进行转换的,以下统称为“LPR转换”。

(二)“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

贷款利率定价方式将按照“贷款执行利率=相应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进行转换。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转换后的贷款执行利率,与转换前的原合同最新执行利率保持不变。自转换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起,“相应期限品种LPR”在合同约定的每个利率调整日根据最新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种LPR进行调整。“加点数值”可为负值,确定后,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相应期限品种LPR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您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1.“相应期限品种LPR”确定方式

(1)LPR期限品种确认方式

按照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期及以下的贷款,参考“一年期LPR”;贷款期限为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参考“五年期以上LPR”。

(2)转换时所参考的LPR公布时间点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参考2019年12月公布的相应期限LPR。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参考转换时点最新公布的相应期限LPR。

2.“加点数值”确定方式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加点数值=转换时贷款合同执行利率-2019年12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种LPR。

(2)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

加点数值=转换时贷款合同执行利率-转换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新的相应期限品种LPR。

3.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确定方式

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约定保持不变(温馨提示:如您需要变更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可线下与原贷款经办行预约办理)。

4.LPR浮动利率生效方式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转换后的贷款执行利率,与转换前的原合同最新执行利率保持不变。

自第一个利率调整日起,在每个利率调整日,按照“贷款执行利率=最新公布的相应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贷款执行利率。

(三)“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

贷款利率定价方式将按照“贷款执行利率=相应期限品种LPR+加点数值”进行转换。“相应期限品种LPR”确定方式、“加点数值”确定方式与“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相同。

1.转换后“贷款执行利率”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

2.转换后的“贷款执行利率”在合同期限内不再调整。即“相应期限品种LPR”以及“加点数值”在合同期内均固定不变。

三、办理方式

LPR转换办理方式包括线上办理、线下办理、银行统一办理三种,具体如下:

(一)线上办理

1.适用业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可通过线上自助渠道办理,将定价基础利率转换为LPR:

(1)借款人同意按本公告第二部分“转换方式”中的“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或“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办理LPR转换;

(2)借款人已开通或同意开通我行手机银行、个人网银;

(3)贷款当前未逾期,或逾期未超过90天(含);

(4)担保方式不为保证担保的;

(5)贷款在线上自助渠道待转换贷款列表中,且标明可线上转换的。

2.办理渠道

借款人可通过以下线上自助渠道办理LPR转换:

(1)我行手机银行APP:登陆手机银行APP-贷款专区-LPR转换消息,点击消息进入线上转换流程。

(2)我行个人网银:登陆个人网银-贷款专区-贷款定价基础利率转换LPR。

3.办理时间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7月21日,可通过线上办理进行LPR转换。

(2)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借款人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可通过线上办理进行LPR转换。

(二)线下办理

1.适用业务

对于满足本公告第一部分“转换范围”内的业务,借款人均可通过前往我行分支机构,线下办理LPR转换。

其中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必须通过线下办理:

(1)贷款不在线上自助渠道待转换贷款列表中,或在待转换贷款列表中但标明只能线下转换的;

(2)借款人拟进行LPR转换,但与本公告第二部分“转换方式”中相关利率转换规则不一致,需另行与我行进行协商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拟对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进行重协商等情况。

例如,对于原合同利率调整周期短于1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若您线上办理LPR转换后,有需要将利率调整周期调整为1年及以上的,可线下与贷后受理机构预约办理。

2.办理渠道

需线下转换的业务,借款人需本人前往对应的贷后受理机构进行办理。

对应的贷后受理机构可根据原贷款网点名称查询对应的贷后受理机构,并拨打预约电话,对LPR转换办理进行预约。

(贷后受理机构预约电话及地址)

3.办理时间

借款人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可通过线下办理进行LPR转换。

4.特殊办理要求

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的,借款人与保证人需共同前往贷后受理机构办理。

(三)银行统一办理

为简化客户操作流程,我行将于2020年7月21日对未办理转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标准化转换规则统一调整为LPR浮动利率定价。

1.适用业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我行个人贷款业务:

(1)满足本公告第一部分“转换范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截至2020年7月21日(不含),未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LPR转换的;

2.办理渠道

我行统一办理转换,客户无需操作。

3.办理时间

2020年7月21日统一办理。

4.转换规则

统一按照本公告第二部分“转换方案”中的“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案利率转换规则进行转换。

5.异议处理

2020年7月21日后,对于已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有异议的,您可通过“线下办理”方式与我行另行进行协商。

四、特别提示

(一)如贷款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抵押人及其配偶、出质人及其配偶等)对利率转换方案有异议、疑问的,须协同主借款人一同前往贷后受理机构办理。

(二)我行将通过官方网站、个人网银、手机银行、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及邮件等渠道通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

(三)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推荐您通过我行自助渠道(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线上办理转换,如需贷后受理机构协助线下办理转换,请查阅《贷后受理机构预约电话及地址》,预约您的服务时间。如需查询贷后受理机构,或有任何疑问及需求,可咨询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58。您也可查阅《LPR转换小贴士》了解转换常见问题。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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