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构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本行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方合英先生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2名,即方合英先生(董事长)、刘成先生(行长);非执行董事3名,即曹国强先生、黄芳女士、王彦康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即廖子彬先生、周伯文先生、王化成先生、宋芳秀女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下设5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方合英先生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曹国强先生、执行董事刘成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周伯文先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研究本行的经营管理目标、长期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发展及其他专项战略发展规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重大合作、投资、融资、兼并收购方案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等。

 

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廖子彬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宋芳秀女士。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检查本行风险及合规状况、会计政策和实务、财务报告程序和财务状况;审查本行的财务监控、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制度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主席由执行董事刘成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董事廖子彬先生、王化成先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高级管理层的风险控制情况,包括信用、流动性、市场、银行账簿利率、操作、合规、洗钱和声誉等风险;对本行风险偏好、授信政策、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市场风险管理政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合规风险管理政策、洗钱风险管理政策、声誉风险管理政策、业务运营合法合规、案防管理工作、风险管理状况及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建议等;根据本行总体战略,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风险管理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席由独立董事王化成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独立董事廖子彬先生、周伯文先生、宋芳秀女士。委员会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向董事会提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审议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的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主席由非执行董事黄芳女士担任,委员包括非执行董事王彦康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廖子彬先生、周伯文先生。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拟定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和目标;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执行和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等。